天津勞務派遣作為一種重要的勞動用工方法,現在在許多用人單位得到廣泛承受。但不少人關于勞務派遣存在很大的成見,覺得會被用人單位隨時解雇、沒有五險一金,不簽勞動合同等等。但其實從2008年1月1日《勞動合同法》施行起,勞務派遣作為勞動聯絡正式具有了名字,勞務派遣工受勞動規律法規的保證。以下這些待遇,勞務派遣工都具有,有規律保證!
1、不簽合同不買社保,涉嫌違法
除了一般勞動合同關于期限、作業內容、地址、時間、酬勞、休憩休假、社會保險和勞動條件、保護及作業損害防護的必備條款外,勞務派遣勞動合同需明晰: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、派遣期限、作業崗位等。
2、沒有帶薪休假,涉嫌違法
咱們都知道在一個公司接連作業一年往后,就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。并且帶薪年休假是按照員工的累計工齡核算的,其實勞務派遣員工也享有這個權益。
3、超長加班無加班費,涉嫌違法
勞務派遣工加班也是有加班費的,由用工單位給勞動者支付加班薪酬,假定用工單位未支付加班費的,勞務派遣單位需求按照規律規則承當連帶補償職責。
4、解雇未依法支付補償,涉嫌違法
天津勞務派遣員工與一般勞動者相同,假定勞務派遣員工沒有過錯作用被用人單位解雇,是需求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補償金的。當然,一定是勞務派遣員工沒有過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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